墾丁住宿|立委收賄2/李恆隆行賄名單落落長 立委高官先簽名再拿錢

檢調單位偵辦立委集墾丁住宿體收賄案歷時年餘,承辦人員在過程中一度心跳加速,因為監控發現太流公司李恆隆有個很好的習慣,就是他付錢給人會習慣讓人簽收,或許對他而言只是一種自保的手段,但對檢調來說卻是最有力的罪證,由於李恆隆至今不肯鬆口認罪,預計檢調將不會輕易讓李交保而有機會滅證,或隱藏這些收錢的字據。根據檢調監聽,李恆隆透過中間人給錢有一個習慣,就是會請對方簽收,某天調查幹員發現,李要交付某種用途的款項給某

立委收賄2/李恆隆行賄名單落落長 立委高官先簽名再拿錢

來源:中時

李恆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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